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肇事逃逸具备的三个条件。
第一个是驾驶员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。
第二个是驾驶员逃避法律的制裁和应该承担的责任。
第三个驾驶员驾车离开或者弃车离开事故现场。
通俗的讲,这三个条件必须全部的具备。如果缺少一个条件,都不能视为逃逸行为的存在。
分析案情。
通过提问者的叙述,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已经具备了两个条件。只是驾驶员是否逃避法律的制裁,这个条件是一个未知数。
如果机动车的驾驶员与对方进行了协商,协商的结果作为驾驶员要进行保留。其实一种最简单的办法,就是双方互留电话号码。
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,有的时候有的人的伤情并不是马上就能体现。如果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,就完全可以证明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来说,没有逃避责任。在交警队认定时候就不会认定为逃逸。
可以采用哪些办法?
如果双方发生了简单的交通事故,造成了损失不是很大,作为双方应该在协商之后留底备案。现在大家手机都很方便,可以用手机拍视频作为证据进行保存。以免在发生其他问题之后给自己造成被动的局面。
有的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,作为当事人应该主动的打电话报警。双方如果进行协商好之后,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口头销案。采用这种方法也可以防止自己出现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利证据。
如果双方有笔和纸的话,那是最好不过啦,进行书面的记录,这样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。
关于事后报案的处理。
发生交通事故之后,如果当时双方在现场没有进行报案。有一方当事人在事后向交警队提出报案,交警部门在接到报案之后,需要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此案。如果交警部门认为案件清楚的话,会出受理通知书的。如果交警部门认为案件存在疑点,会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。
我的个人建议。
发生交通事故仅仅造成了财产的轻微损失,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自行协商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交通事故。目前在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当中,通过手机互联网采用自行协商的方法就可以进行备案。
这里指出的是,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。如果造成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,作为事故的当事人必须报警。
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,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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