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慎压死人家的狗,保险要狗主拿买狗发票和狗证才给与理赔,合理吗?
关于保险公司让狗的主人拿狗的发票,以及狗的证明才给予理赔的。这种做法我认为是不妥当的,但是我相信其中可能是有一些原因的。
在我接触的一些案件当中,有的狗主人提出的赔偿数额是非常惊人的。作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员,如果碰到类似的案件,应该如何解决,我给大家详细的分析和介绍一下。
机动车与狗相撞是否构成交通事故。
交通事故的定义,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。
在机动车驾驶员与狗发生的事件当中,一般都会认定是交通事故。在交通事故的定性上是财产损失事故。
目前的机动车都是购买了强制险的,理赔范围之内财产损失的最高赔付限额是两千元。在机动车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,在交强险的范围内,对狗的赔偿最高也就是2000块钱。
狗的主人漫天要价是否合理?
在我接触的很多案例当中,狗的主人在狗被撞死之后,都会存在着漫天要价的现象。我们应该理解狗主人的心情。作为狗的主人,在赔偿的时候,是可以提出高额的赔偿。我们不能剥夺狗主人对狗的感情表达。
在进行调解的时候,有的时候也只需要认真听一听。等狗的主人心情平静下来后,再进行民事调解。绝大部分的案件,双方都会在民事调解的时候达成共识。
如果狗的主人坚持要求很高的赔偿,一般都会终止调解。
让狗的主人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吧。
狗的赔偿金额。
在狗的赔偿上面,最主要是参考一下市场的价格。不论是在民事调解,还是在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,都不能附加其他的条件。
曾经有一起案件当中,狗的主人提出,他的狗在三年之内一直吃的是狗粮,花费了总共一万多块钱。
但是他的狗在市场参考价格也就是800元左右,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是1000块钱。
在机动车与狗发生了交通事故中,关于狗的命价主要参考的是,狗的品种在当地市场的价格。
保险公司要的各种证明材料是否妥当?
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要得好多证明材料,我个人感觉其实是不太合理。
保险公司之所以要很多证明的材料,就是希望当事人在理赔的时候,放弃一些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者在赔偿的时候减少赔偿请求数额。
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,作为当事人有三种渠道来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- 尽量和保险公司多沟通。
- 找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来协调此事。
- 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。
通过以上的三种渠道,我相信当时一定会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的。
我的个人建议。
在机动车驾驶人员与狗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,在进行赔偿的时候,我们主要参考的是狗的市场价格。
作为狗的主人,不能够漫天要价。作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要多考虑一些感情因素。
双方在民事赔偿的时候希望能够各让一步,达成协议。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的时候,也会参考市场的价格进行赔偿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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